一名“酒司機”的血液酒精含量,兩家醫院驗出的數據居然相差數倍,這讓執法*犯了難。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?有人認為血樣做了手腳,有人認為幾倍誤差*可能,還有人認為其中一家醫院檢驗發生錯誤,一時議論紛紛。空講無用,本報記者決定親身體驗“血液酒精濃度檢測”。
結果顯示,即使不同醫院采用同一化驗檢測方法,其結果也略有差異。3家醫院的檢測結果雖不同,但差別很小。誤差在10-15%間屬正常。
B醫院檢驗科主任分析,在確保同一血樣(同一人、同一時間采集、同樣的保存方法)的前提下,如果采用相同檢測儀器、相同試劑、相同檢驗方法,誤差在10%-15%之間才屬正常。
C醫院檢驗科專家介紹,目前檢驗血液中的酒精濃度,主要有氣相色譜法、化學發光法、干化學法這三種方法。規范操作的情況下,這三種不同的方法之間的誤差通常在10%以內。因此,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出現數倍的差距。
此外,其他多家醫院的專家們也持一致看法:“酒司機”出現相隔數倍的檢測結果,是不正常的。
既然正常情況下,檢測結果存在10%-15%的誤差是正常的,那么就面臨這樣一個問題:當檢測結果離臨界值很近,該怎么辦?
根據交管規定,司機血液酒精含量在20毫克/100毫升以上即為“酒后駕駛”。假如一名酒司機在一家醫院檢測的結果是20.1毫克/100毫升,而在另一家醫院測得的結果是19.9毫克/100毫升,那么是否算“酒后駕駛”?
“這種結果*是可能的,也*是合理的。”多家醫院檢驗專家表示,測試由分析儀器自動進行。但對于這種逼近臨界值的情況,該采用哪個結果,當由交管部門決定。
酒精檢測數值很可能有誤差,如何讓被處罰者服氣?
首先,*發現駕駛人有飲酒嫌疑后,使用呼吸式血液中酒精檢測色譜儀進行檢測。如果達到20毫克/100毫升,即認定為飲酒駕駛。如果當事人無異議,*即開具處罰決定書;如果有異議,可進行血液檢測。另外,如果呼吸式血液中酒精檢測色譜儀檢測的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/100毫升的醉酒標準,由于當事人面臨的處罰較重,*也會安排血液檢測。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時,*將委托具有法醫鑒定資格的機構進行,鑒定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具有司法鑒定效力。*可據此作出行政處罰決定。
鑒定數值可能存在偏差,是一種普遍的技術現象,不是酒精含量檢測*的現象。實際上,根據法醫毒化理論,酒精進入人體后,其后由于吸收、代謝和排泄等原因逐漸清除,其濃度也不斷衰減。任何檢測數值都可能存在一定的誤差,法律、法規在制訂的過程中,必然考慮了這類誤差的因素。作為執法者,作出行政處罰必須嚴格依據兩個條件:一是法律規定,二是具有司法鑒定效力的數據,因此“誤差”不會影響處罰。如果出現了兩個法定檢測機構數據差異恰好處于認定處罰標準“兩側”的情況,*將根據相關情節酌情處理。